2026年3月3日星期二

以“利益来往/利益冲突”为机缘建立的社会关系,什么时候才可能转化为朋友

古话说"不打不相识"。
仿佛很多朋友都是由竞争对手转化而来的。
仿佛只要是对手反复交战过,
就很可能成为朋友。
然而竞争对手或者一场冲突的双方,
只是成为"朋友"的前提条件之一。

前提条件之二是,
只有当对方第一次因为帮我一个忙(可大可小,具体分析),
放弃了自己一部分利益(可大可小,也具体分析)的时候,
这段关系才真正进展到可能转化为朋友的环节。
不到这一步,无论彼此交往再多再熟悉,也只是熟人,不是朋友。

具体举例:
1,比如陈。
他把我让给张教练。
在我这方,他便具备了成为朋友的条件。
当然在他那方来说还不一定。

2,再比如🐎一🪵。
在我这方,
2017年期间他第一次免费给我提供投资和财务建议。
因为以他的尿性,绝大部分时候这种生意来往的关系:
对他没有利益的事情他是绝对不做的,哪怕小小的帮忙。

在他那方,
大概就是2017年初当我告诉他我准备和石H成立公司来继续推进dui先生,
他大为愤怒,觉得我为事不公,对他过河拆桥。
而我听完他的斥责,觉得他说的有道理,
于是坦诚表达希望他提出要求,我看我是否能补偿。
他思考之后提出给他干股分红的一定比例,我直接答应了。
石H当然不答应,于是我决定从自己的持股当中抽取。

双方以邮件为证立下字据。
那一刻,在他心里我应该才具备真正成为"朋友"的初始条件吧。

没有评论: